日前,有媒體報道今年6月間,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團(簡稱“山西汾酒(600809)”)曾在其銷售公司內部通知召回該企業於2012年3、4月生產並流入山西市場的53度“黃蓋汾酒”,召回原因是上述黃蓋汾內有黑色漂浮物。報道引發各種猜測、質疑。
29日,山西汾酒首度作出公開回應稱,公司在例行檢查中發現,53度玻璃汾的個別產品中有黑色微粒,“此後,山西汾酒首先對該產品的銷售片區庫存產品進行廣泛抽樣複檢,經過產品追溯,發現該產品為成裝一分廠成三車間生產的53度玻璃汾部分批次中的少量產品”。
山西汾酒表示,經過對該產品生產流程各環節的認真檢查,確定原因為,“公gong司si為wei提ti高gao產chan品pin的de澄cheng明ming度du,提ti升sheng產chan品pin品pin質zhi,在zai成cheng裝zhuang一yi分fen廠chang成cheng三san車che間jian更geng換huan了le精jing濾lv設she備bei。期qi間jian,由you於yu工gong作zuo人ren員yuan操cao作zuo不bu當dang,造zao成cheng間jian斷duan性xing精jing濾lv不bu徹che底di,使shi部bu分fen批pi次ci的de少shao量liang產chan品pin中zhong含han有you極ji其qi細xi小xiao且qie目mu視shi不bu可ke見jian的de活huo性xing炭tan微wei粒li“。後來,這些產品在貨架期靜置期間,由於活性炭的吸附作用而形成目視可見的微小積聚點,也就是此前報道中所說的“黑色漂浮物”。
山西汾酒集團企業文化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柳靜安表示,根據國家相關標準,活性炭廣泛用於純淨水、酒類、飲料等生產過程。事發後,山西汾酒即委托山西大學生命科學院對所涉產品進行了評估,確認對人體沒有危害,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
據了解,該產品主要銷售在山西市場。柳靜安說,事後,山西汾酒主動對3-4月份生產的53度玻璃汾進行退貨更換,但不排除在一些零售店麵還存在少量該產品。
目mu前qian,山shan西xi汾fen酒jiu已yi經jing更geng換huan了le更geng高gao精jing度du的de精jing濾lv機ji。柳liu靜jing安an表biao示shi,山shan西xi汾fen酒jiu將jiang製zhi定ding更geng嚴yan格ge細xi化hua的de工gong藝yi操cao作zuo規gui程cheng,加jia大da精jing細xi化hua管guan理li力li度du,堅jian持chi標biao準zhun嚴yan肅su化hua、工藝嚴格化。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