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網站消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日前公布《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規定》要求,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食品生產企業,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3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至少配備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全文如下:
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食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食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農副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安全生產及其監督管理,不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食品生產企業,是指以農業、漁業、畜牧業、林業或者化學工業的產品、半成品為原料,通過工業化加工、製作,為人們提供食用或者飲用的物品的企業。
第三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全國食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以下統稱負責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按照屬地監管、分級負責的原則,對本行政區域內食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食品生產企業的工程建設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負責專項監督管理。
第四條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是(shi)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的(de)責(ze)任(ren)主(zhu)體(ti),其(qi)主(zhu)要(yao)負(fu)責(ze)人(ren)對(dui)本(ben)企(qi)業(ye)的(de)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工(gong)作(zuo)全(quan)麵(mian)負(fu)責(ze),分(fen)管(guan)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工(gong)作(zuo)的(de)負(fu)責(ze)人(ren)和(he)其(qi)他(ta)負(fu)責(ze)人(ren)對(dui)其(qi)職(zhi)責(ze)範(fan)圍(wei)內(nei)的(de)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工(gong)作(zuo)負(fu)責(ze)。
集團公司對其所屬或者控股的食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管責任。
第二章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
第五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製、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六條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食品生產企業,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3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至少配備1名注冊安全工程師。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食品生產企業,應當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供安全生產服務。
第七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支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管理職責,並保證其開展工作所必須的條件。
daxingshipinshengchanqiyeanquanshengchanguanlijigouzhuyaofuzerenderenmian,yingdangtongshichaogaosuozaidixianjidifangrenminzhengfufuzeshipinshengchanqiyeanquanshengchanjianguandebumen。
第八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強化安全生產基礎,做到安全管理標準化、設施設備標準化、作業現場標準化和作業行為標準化,並持續改進,不斷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第九條食品生產企業新建、改建和擴建建設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投入生產和使用後,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報告所在地負責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
第十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定資質的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對建設工程進行設計、施工和監理。
工程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進行設計、施工和監理,並對其工作成果負責。
第十一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加強工程建設、消防、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對於需要有關部門審批和驗收的事項,應當依法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驗收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
第十二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製度,明確事故隱患治理的措施、責任、資金、時shi限xian和he預yu案an,及ji時shi發fa現xian並bing消xiao除chu事shi故gu隱yin患huan。事shi故gu隱yin患huan排pai查zha治zhi理li情qing況kuang應ying當dang如ru實shi記ji錄lu在zai案an,向xiang從cong業ye人ren員yuan通tong報bao,並bing按an規gui定ding報bao告gao所suo在zai地di負fu責ze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監jian管guan的de部bu門men。
第十三條食品生產企業的加工、製作等項目有多個承包單位、承租單位,或者存在空間交叉的,應當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承包單位、承租單位應當服從食品生產企業的統一管理,並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四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對新錄用、季節性複工、調(tiao)整(zheng)工(gong)作(zuo)崗(gang)位(wei)和(he)離(li)崗(gang)半(ban)年(nian)以(yi)上(shang)重(zhong)新(xin)上(shang)崗(gang)的(de)從(cong)業(ye)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相(xiang)應(ying)的(de)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教(jiao)育(yu)培(pei)訓(xun)。未(wei)經(jing)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教(jiao)育(yu)培(pei)訓(xun)合(he)格(ge)的(de)從(cong)業(ye)人(ren)員(yuan),不(bu)得(de)上(shang)崗(gang)作(zuo)業(ye)。
第十五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危險源辨識,並將其工作場所存在和作業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等如實書麵告知從業人員,不得隱瞞或者欺騙。
從(cong)業(ye)人(ren)員(yuan)發(fa)現(xian)直(zhi)接(jie)危(wei)及(ji)人(ren)身(shen)安(an)全(quan)的(de)緊(jin)急(ji)情(qing)況(kuang)時(shi),有(you)權(quan)停(ting)止(zhi)作(zuo)業(ye)或(huo)者(zhe)在(zai)采(cai)取(qu)可(ke)能(neng)的(de)應(ying)急(ji)措(cuo)施(shi)後(hou)撤(che)離(li)作(zuo)業(ye)場(chang)所(suo)。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不(bu)得(de)因(yin)此(ci)降(jiang)低(di)其(qi)工(gong)資(zi)、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章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食品生產企業的作業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生產設施設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有溫度、壓力、流量、液位以及粉塵濃度、可燃和有毒氣體濃度等工藝指標的超限報警裝置;
(二)用電設備設施和場所,采取保護措施,並在配電設備設施上安裝剩餘電流動作保護裝置或者其他防止觸電的裝置;
(三)涉及烘製、油炸等高溫的設施設備和崗位,采用必要的防過熱自動報警切斷和隔熱板、牆等保護設施;
(四)涉及澱粉等可燃性粉塵爆炸危險的場所、設施設備,采用惰化、抑爆、阻爆、泄爆等措施防止粉塵爆炸,現場安全管理措施和條件符合《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15577)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要求;
(五)油庫(罐)、燃氣站、除塵器、壓縮空氣站、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纜隧道(溝)等重點防火防爆部位,采取有效、可靠的監控、監測、預警、防火、防爆、防毒等安全措施。安全附件和聯鎖裝置不得隨意拆棄和解除,聲、光報警等信號不得隨意切斷;
(六)製冷車間符合《冷庫設計規範》(GB50072)、《冷庫安全規程》(GB28009)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設置氣體濃度報警裝置,且與製冷電機聯鎖、與事故排風機聯動。在包裝間、分割間等人員密集場所,嚴禁采用氨直接蒸發的製冷係統。
第十七條食品生產企業涉及生產、儲存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設備,並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行。
食品生產企業的中間產品為危險化學品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十八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定期組織對作業場所、倉庫、設備設施使用、從業人員持證、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和使用、危險源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當製定相應的防範措施和整改計劃,限期整改。檢查應當作好記錄,並由有關人員簽字。
第十九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加強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有關規定配置並保持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生產作業場所應當設有標誌明顯、符合要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禁止封堵、鎖閉生產作業場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第二十條食品生產企業應當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特種設備,並按照國家規定向有關部門登記,進行定期檢驗。
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在有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和警示說明。
第二十一條食品生產企業進行高處作業、吊裝作業、臨近高壓輸電線路作業、dianhanqihandengdonghuozuoye,yijizaiwushuichidengyouxiankongjianneizuoyede,yingdangshixingzuoyeshenpizhidu,anpaizhuanmenrenyuanfuzexianchanganquanguanli,luoshixianchanganquanguanlicuoshi。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xianjiyishangrenminzhengfufuzeshipinshengchanqiyeanquanshengchanjianguandebumenjiqixingzhengzhifarenyuanyingdangzaiqizhizefanweineijiaqiangduishipinshengchanqiyeanquanshengchandejiandujianzha,duiweifanyouguananquanshengchanfalv、行政法規、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和本規定的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
第二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應當將食品生產企業納入年度執法工作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企業、關鍵事項、時間和標準,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實施掛牌督辦。
第二十四條xianjiyishangdifangrenminzhengfufuzeshipinshengchanqiyeanquanshengchanjianguandebumenjiedaoshipinshengchanqiyebaogaodezhongdashiguyinhuanhou,yingdanggenjuxuyao,jinxingxianchanghezha,ducushipinshengchanqiyeanzhaozhilifanganpaichushiguyinhuan,fangzhishigufasheng;必要時,可以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後,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複生產經營和使用。
第二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其存在工程建設、消防和特種設備等方麵的事故隱患或者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移送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處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食品生產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違(wei)反(fan)本(ben)規(gui)定(ding)第(di)七(qi)條(tiao)的(de)規(gui)定(ding),大(da)型(xing)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管(guan)理(li)機(ji)構(gou)主(zhu)要(yao)負(fu)責(ze)人(ren)的(de)任(ren)免(mian),未(wei)同(tong)時(shi)抄(chao)告(gao)所(suo)在(zai)地(di)負(fu)責(ze)食(shi)品(pin)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監(jian)管(guan)的(de)部(bu)門(men)的(de);
(二)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建設項目投入生產和使用後,未在5個工作日內報告所在地負責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的;
(三)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未如實記錄在案,並向從業人員通報的。
第二十七條食品生產企業不具備法律、xingzhengfaguiheguojiabiaozhunhuozhexingyebiaozhunguidingdeanquanshengchantiaojian,jingtingchanzhengdunhourengbujubeianquanshengchantiaojiande,xianjiyishangdifangrenminzhengfufuzeshipinshengchanqiyeanquanshengchanjianguandebumenyingdangtiqingbenjirenminzhengfuyifayuyiguanbi。
第二十八條監督檢查人員在對食品生產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的行政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行政處罰的種類、幅度和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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