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6日通過決議,要求“在歐盟銷售的所有食用肉必須在標簽上注明動物出生地”,並要求歐盟委員會推出更嚴格的標簽管理辦法,保證食用肉安全。
目前,除牛肉以外,歐盟對其他鮮肉、冰鮮肉及冷藏肉的標簽規定隻要求注明原料動物的飼養地和屠宰地,且禽類隻要在歐盟成員國內飼養期滿1個月,其他動物滿4個月,就可標注“歐盟飼養”。對此,歐洲議會表示必須代之以更嚴格的規定。歐洲議會在當天通過的決議中指出,消費者有權了解食用肉生產、加工的各個環節,其中原料動物的出生地是非常重要的一環,它是食品安全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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