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新食品標準局2013年12月8日發布22-13通告,通告內容包括:一、公布修訂食品標準的新提案P1029《蜂蜜中羥基馬桑毒素的最高限量》,擬設立蜂蜜中羥基馬桑毒素固定的最高限量;二、澳新食品標準局發布144號食品標準法典修訂公告,修訂澳新食品標準法典第1.2.4條、第1.3.1條、第1.3.3條;三、其他事宜,包括最大殘留限量與藥典或法律法規一致性需求、修訂食品標準法典第1.4.2條最大殘留限量、就修訂食品標準法典第1.4.2條征求公眾意見等。
依據A1075號申請《皂樹皮提取物作為食品添加劑》,批準皂樹皮提取物作為乳化劑用於飲料,並規定在碳酸水、礦物質水、含糖碳酸飲料、果蔬汁、水基風味飲料、配方飲料、啤酒及相關產品、烈酒及利口酒、其他酒精飲料中的最大用量為40mg/kg,在咖啡、咖啡替代品、茶、草藥茶及類似產品中的最大用量為30mg/kg。澳新批準皂樹皮提取物 作為乳化劑應用於飲料
糖酒產業網
201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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