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之爭尚未塵埃落地,雙方圍繞紅罐裝潢權的交鋒業已開始。日前,加多寶對外透露,加多寶公司於8月15日收到了廣州法院的應訴通知,廣藥起訴加多寶紅罐涼茶侵權。
而此前,麵對廣藥“搶商標”、“搶廣告語”、“搶紅罐包裝”的“三搶”行為,加多寶也已在北京一中院提交廣藥紅罐侵權並獲立案,理由同樣是廣藥紅罐產品侵犯加多寶的包裝裝潢權。
一場關於紅罐包裝裝潢權的“莫斯科保衛戰”,就此拉開了帷幕。
法律專家認為,關於紅罐之爭,實際上是廣藥故意偷換法律概念,誤導媒體與公眾,目的在於將加多寶17年對紅罐涼茶的經營成果霸占為已有。
沒有加多寶,就沒有紅罐涼茶
“廣藥此前從未生產過紅罐涼茶,何來包裝裝潢權?”業內專家認為,即使廣藥收回王老吉商標,但原本就屬於加多寶的紅罐涼茶產品、包裝設計及廣告創意等,都還是加多寶的,不能被廣藥搶去。
紅罐涼茶包裝是由加多寶公司自行設計並最先使用的,早在1995年設計推出了紅罐包裝,並開始生產和經營紅罐涼茶。 1996年申請外觀專利,並於1997年獲得專利證書。
眾所周知,17年來,加多寶通過技術創新、營銷推廣,先後投入300多億元,將偏安一隅的區域性涼茶成功推向全國,乃至全世界,自2007年至今,連續5年獲得“中國飲料第一罐”deshurong。jiaduobaochenggongjianghongguanliangchadazaochengzhimingshangpin,changxiaohaineiwai,chengweizhongguochuantongwenhuadedaibiao,erhongguanbaozhuangyeyichengweiliangchadeteyoubiaozhi,weiguangdaxiaofeizherenzhihexiai。wuyongzhiyi,meiyoujiaduobaojiumeiyouhongguanliangcha。
現在,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但其產品裝潢並未改變。據了解,更名後的加多寶涼茶,今年上半年銷量大幅攀升,同比增長50%以上,在一些涼茶的重點銷售區域如廣東、浙江等甚至超過了70%,創造了加多寶紅罐涼茶銷售的新高峰。
北京隆安律師事務所宋宇博律師表示,廣藥關於“紅罐涼茶從未更名”的宣傳,是偷換概念,明顯是將產品裝潢與商標混為一談,目的是欺騙媒體,誤導消費者。
包裝裝潢權是知名商品的權益之一,與商標無關
在加多寶與廣藥的紅罐包裝裝潢權爭奪中,爭論的焦點在於究竟誰是“知名商品”,以及知名商品的包裝裝潢權是與商標不可分割,還是與知名商品不可分割。
“商shang標biao是shi區qu別bie商shang品pin或huo服fu務wu的de商shang業ye性xing標biao誌zhi,包bao裝zhuang裝zhuang潢huang是shi商shang品pin的de美mei化hua設she計ji,商shang標biao與yu包bao裝zhuang裝zhuang潢huang是shi獨du立li的de兩liang個ge概gai念nian,兩liang者zhe分fen屬shu不bu同tong的de法fa律lv範fan疇chou。商shang標biao不bu等deng於yu裝zhuang潢huang,兩liang者zhe之zhi間jian沒mei有you必bi然ran關guan聯lian,不bu能neng將jiang兩liang者zhe混hun為wei一yi談tan。”北(bei)京(jing)隆(long)安(an)律(lv)師(shi)事(shi)務(wu)所(suo)朱(zhu)莊(zhuang)義(yi)律(lv)師(shi)說(shuo),商(shang)標(biao)更(geng)不(bu)等(deng)於(yu)知(zhi)名(ming)商(shang)品(pin),商(shang)標(biao)屬(shu)於(yu)注(zhu)冊(ce)者(zhe),而(er)知(zhi)名(ming)商(shang)品(pin)屬(shu)於(yu)其(qi)創(chuang)造(zao)者(zhe)和(he)經(jing)營(ying)者(zhe),知(zhi)名(ming)商(shang)品(pin)並(bing)不(bu)隨(sui)商(shang)標(biao)的(de)轉(zhuan)移(yi)而(er)轉(zhuan)移(yi)。
紅(hong)罐(guan)涼(liang)茶(cha)是(shi)加(jia)多(duo)寶(bao)創(chuang)造(zao)並(bing)經(jing)營(ying)成(cheng)為(wei)的(de)知(zhi)名(ming)商(shang)品(pin),知(zhi)名(ming)商(shang)品(pin)的(de)包(bao)裝(zhuang)裝(zhuang)潢(huang)權(quan)受(shou)保(bao)護(hu)。加(jia)多(duo)寶(bao)出(chu)品(pin)的(de)紅(hong)罐(guan)涼(liang)茶(cha)不(bu)論(lun)是(shi)什(shen)麼(me)名(ming)稱(cheng),都(dou)是(shi)知(zhi)名(ming)商(shang)品(pin),這(zhe)從(cong)多(duo)年(nian)來(lai)的(de)市(shi)場(chang)數(shu)據(ju)足(zu)以(yi)證(zheng)明(ming)。因(yin)此(ci),加(jia)多(duo)寶(bao)的(de)紅(hong)罐(guan)包(bao)裝(zhuang)裝(zhuang)潢(huang)受(shou)《反不正當競爭法》保護,任何其它企業和個人使用與其相似的紅罐包裝均屬侵權行為。
對(dui)於(yu)廣(guang)藥(yao)集(ji)團(tuan)而(er)言(yan),將(jiang)知(zhi)名(ming)商(shang)品(pin)與(yu)商(shang)標(biao)混(hun)為(wei)一(yi)談(tan)。廣(guang)藥(yao)在(zai)此(ci)前(qian)從(cong)未(wei)生(sheng)產(chan)和(he)經(jing)營(ying)過(guo)紅(hong)罐(guan)涼(liang)茶(cha),其(qi)剛(gang)剛(gang)推(tui)出(chu)的(de)廣(guang)藥(yao)紅(hong)罐(guan)涼(liang)茶(cha)完(wan)全(quan)是(shi)個(ge)新(xin)產(chan)品(pin),采(cai)用(yong)紅(hong)罐(guan)包(bao)裝(zhuang)一(yi)方(fang)麵(mian)侵(qin)犯(fan)了(le)加(jia)多(duo)寶(bao)的(de)包(bao)裝(zhuang)裝(zhuang)潢(huang)權(quan),另(ling)一(yi)方(fang)麵(mian),因(yin)其(qi)未(wei)受(shou)到(dao)市(shi)場(chang)的(de)認(ren)可(ke),不(bu)構(gou)成(cheng)知(zhi)名(ming)商(shang)品(pin),更(geng)談(tan)不(bu)上(shang)受(shou)到(dao)法(fa)律(lv)保(bao)護(hu)。
法律專家認為,加多寶擁有紅罐裝潢權無可爭議
大成律師事務所著名律師姚嵐表示,知名商品之所以成為知名,源自產品提供者的品牌培育和市場。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裝、裝潢,它屬於設計者和最先使用者,其他人使用是構成侵權的;知名商品的特有裝潢是與知名商品不可分割的,不是與商標不可分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5年以第33號局長令頒布實施的《關於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幹規定》第四條相關規定,創造並最先使用紅罐的加多寶無可爭議地擁有紅罐裝潢權。
對此,著名知識產權專家朱妙春認為,“紅罐裝潢”是加多寶在租用“王老吉”商標時自行獨立設計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與“王老吉”商標是各自獨立的兩項知識產權。該權利與注冊商標專用權應當分離,即該兩項權利分別屬於兩個不同的主體。因此,“王老吉”注冊商標雖然屬於廣藥集團,但知名商品特有裝潢,即“紅罐”裝潢就屬於加多寶所有。
中(zhong)國(guo)政(zheng)法(fa)大(da)學(xue)知(zhi)識(shi)產(chan)權(quan)研(yan)究(jiu)中(zhong)心(xin)主(zhu)任(ren)徐(xu)家(jia)力(li)教(jiao)授(shou)也(ye)表(biao)示(shi),裝(zhuang)潢(huang)權(quan)為(wei)知(zhi)名(ming)商(shang)品(pin)特(te)有(you)的(de),與(yu)商(shang)品(pin)緊(jin)密(mi)聯(lian)係(xi)在(zai)一(yi)起(qi),廣(guang)藥(yao)把(ba)商(shang)標(biao)混(hun)為(wei)知(zhi)名(ming)商(shang)品(pin)。作(zuo)為(wei)加(jia)多(duo)寶(bao)來(lai)講(jiang),“紅罐”是企業家親自設計的,應當受保護。
廣藥既是“運動員”又充當“裁判員”,難言司法公正
“從廣藥集團6月18日、7月16日兩次在廣州市新聞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以及在6月18日的新聞發布會上廣州市國資委公開支持廣藥集團,可見廣藥集團與有關部門利益攸關。”麵對廣藥在廣州提出的訴訟,加多寶相關負責人表示擔憂,“廣藥集團在廣州對加多寶惡意起訴,且案件最終被放到廣州審理,從某種程度上說,廣藥既是“運動員”,又充當“裁判員”,這明顯對加多寶不公平。
“在之前的商標仲裁過程中,加多寶已遭受“程序不合法”等不公正對待,我們擔心,這次的包裝裝潢權在廣州審理,會遭遇更嚴重的不公正待遇。” 加多寶代表律師事務所律師朱莊義表示,“為更好地體現司法的公正,該案件由廣州之外的第三方法院審理更公正,避免案件審理受到政府幹預、政府影響等因素影響。我們強烈要求在第三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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