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深圳市食品安全監管局向社會公布我市第二批“食品安全黑名單”,3家企業、10名負責人或經營者“光榮”上榜。
今年9月1日,《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建立了“食品安全黑名單”製度。根據《辦法》規定,“因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偽造食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等八種情形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通過深圳信用網“曝光台”欄目及新聞媒體等對外公布,並實施重點監督檢查。
《辦法》同時規定,對法律法規有明文規定的還將實施禁業限製,如因違法生產吊銷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五年內不得進入食品行業;對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的,在撤銷許可的同時,其申請人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辦法》實施當天,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深圳市食安局已向全社會正式公布第一批“食品安全黑名單”。
昨天公布的第二批“食品安全黑名單”共有10條違法信息,涉及上述規定中的四種情形:7條因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被追究刑事責任的;1條偽造食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的,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1條根據疾病預防控製機構的技術診斷報告,確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且負有法律責任的;1條其他違背誠信經營義務,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違法行為。3家企業包括:位於福田區福華三路的原創超級牛扒有限公司,因經營1653.65公斤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驗檢疫的牛肉,被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給予沒收違法食品、罰款1219766.40元的行政處罰;寶安區龍華街道東環路海尊實業有限公司,因冒用他人廠名、廠址生產食品被處罰。寶安區沙井街道沙井春嬌鄉下人家湖南大碗菜館,因2013年5月25日發生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事件也被處罰。這3家單位的負責人或經營者被公布。另有7件個人違法案件被公布,其中4人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3人因假冒注冊商標被判刑;具體信息可通過深圳信用網(http://www.szcredit.com.cn/web/Index.aspx)查詢。
深圳市食安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他們通過曝光“食品安全黑名單”,希望達到三個目的:一是警示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促使廣大商家更加關注聲譽,提前意識到危機,自覺守法經營、chengxinjingying。ershimanzuxiaofeizhedezhiqingquan。yindaoxiaofeizheyuanlishixinweifaqiye,xuanzezhiliangyoubaozhangdeshipinshengchanjingyingchangsuojinxingxiaofei,baozhangyinshixiaofeianquan。sanshihuxushehuigejieduishipinanquanxinyongxinxijinxingzhaxunheshiyong,xingzhengjiguanzaihezhundengji、資質認定、年檢年審、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示(shi)範(fan)推(tui)薦(jian)等(deng)管(guan)理(li)活(huo)動(dong)中(zhong)積(ji)極(ji)運(yun)用(yong)信(xin)用(yong)信(xin)息(xi),食(shi)品(pin)企(qi)業(ye)在(zai)相(xiang)互(hu)合(he)作(zuo)與(yu)交(jiao)易(yi)中(zhong)加(jia)大(da)信(xin)譽(yu)審(shen)核(he)和(he)使(shi)用(yong),降(jiang)低(di)交(jiao)易(yi)風(feng)險(xian)。通(tong)過(guo)全(quan)社(she)會(hui)的(de)共(gong)同(tong)努(nu)力(li),逐(zhu)漸(jian)營(ying)造(zao)生(sheng)產(chan)經(jing)營(ying)者(zhe)普(pu)遍(bian)自(zi)律(lv)、社會廣泛監督的良好氛圍,保障公眾飲食安全。
新聞·鏈接
4人因銷售有害食品被判刑
記者梳理昨天公布的第二批“食品安全黑名單”後發現,此次上榜“黑名單”的10人中,其中4人犯有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光明新區田寮市場18號“啟奎燒臘檔”老板李啟奎,因銷售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質酸性橙Ⅱ的豬頭皮,犯有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寶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龍崗區龍城街道盛平市場內食品經營者黃文才,因銷售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質羅丹明B的辣椒粉,犯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龍崗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龍崗區龍城街道盛平市場魏記上海芝麻香酥鴨店老板魏亞江,因生產、銷售添加了有毒、有害物質羅丹明B的烤鴨,犯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龍崗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羅湖區興湖路翠湖小區5棟1單元105房羅玲光,因在生產加工牛百葉的過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質過氧化氫和氫氧化鈉,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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