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嬰幼兒配方奶粉禁止貼牌生產後,中國擬用最嚴厲的監管,治理保健食品產銷及虛假宣傳亂象。
國慶長假期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在官方網站征求對三個保健食品監管新規的意見,其中《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不得生產、經營和進口貼牌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貼牌生產,在中國非常普遍。2012年,引發社會關注的“螺旋藻涉鉛”事件,即是起因於“低價貼牌生產”和保健食品“藍帽”批準文號的買賣。在今年開展保健食品“打四非”專項行動中,國家食藥總局也直指保健食品的生產、銷售、宣(xuan)傳(chuan)環(huan)節(jie)亂(luan)象(xiang)叢(cong)生(sheng),非(fei)法(fa)添(tian)加(jia)藥(yao)物(wu),偽(wei)劣(lie)食(shi)品(pin)宣(xuan)稱(cheng)能(neng)治(zhi)愈(yu)疑(yi)難(nan)雜(za)症(zheng)等(deng)案(an)例(li)比(bi)比(bi)皆(jie)是(shi)。相(xiang)關(guan)負(fu)責(ze)人(ren)甚(shen)至(zhi)坦(tan)言(yan),目(mu)前(qian),媒(mei)體(ti)上(shang)充(chong)斥(chi)的(de)保(bao)健(jian)食(shi)品(pin)廣(guang)告(gao),90%以上是虛假宣傳。
此外,目前在市場上非常普遍的片劑、膠囊、口服液、衝劑等保健食品,也可能被嚴查。如僅取得食品生產許可(QS標誌),國家食藥總局擬於2014年1月1日起,禁止其以片劑、膠囊、口服液、丸劑等形狀生產銷售;禁止營養補充劑宣稱有保健功能。“凡聲稱保健功能的上述產品,須獲得保健食品批準文號方可生產和銷售”。
同時,國家食藥總局正在征求意見的《保健食品說明書標簽管理規定》要求,保健食品說明書和標簽中不得標注明示或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內容;禁止保健食品使用具有描述性或者欺騙性誇大宣傳的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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