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及新西蘭食品標準局(FSANZ)決定批準將大麻種子按照四氫大麻酚(THC)限量的要求應用於食品,自這個月早些時候宣布以來,這個決定受到廣泛的讚同。
塔斯馬尼亞島大麻工業協會總裁Phil Reader告訴ABC Radio:“FSANZ的最終報告基本上表明,將工業大麻產品應用於食品不存在問題。”
“沒有科學理由、沒有安全問題,所有的這些都已經進過評估,所以他們推薦它適合人類食用。”
完全不會導致興奮
FSANZ的批準將準許脫殼大麻種子和相應產品的銷售,包括大麻牛奶、燕麥堅果能量棒和烘焙麵粉。脫殼種子必須是加工過的生鮮大麻種子,含有的精神化學藥物τ9-THC不超過最小值,而且是從低THC植物線中生產的。
下一步是與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各衛生部長會麵,確定他們是否在60天內接受這項提議。
該標準局已對一個產品進行了評估,這個產品是由以前的醫生製成的,為種子和籽油中的大麻能作為食物的提議提供依據。
標準局已(yi)決(jue)定(ding)在(zai)科(ke)學(xue)證(zheng)據(ju)的(de)基(ji)礎(chu)上(shang),修(xiu)改(gai)目(mu)前(qian)的(de)法(fa)律(lv)框(kuang)架(jia),這(zhe)些(xie)科(ke)學(xue)證(zheng)據(ju)包(bao)括(kuo)一(yi)份(fen)詳(xiang)細(xi)的(de)風(feng)險(xian)評(ping)估(gu),該(gai)評(ping)估(gu)報(bao)告(gao)沒(mei)有(you)找(zhao)到(dao)它(ta)作(zuo)為(wei)食(shi)品(pin)消(xiao)費(fei)時(shi)的(de)任(ren)何(he)健(jian)康(kang)和(he)安(an)全(quan)問(wen)題(ti)。
根據FSANZ編寫的報告,這份標準草案實現了消費者、企業的潛在利益和政府執法機構的潛在成本之間最好的平衡。
新西蘭已經允許出售大麻籽油,該報告預測如果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大麻種子製成的食品銷售獲得允許,將有助於增強這些產品的跨塔斯曼貿易。
潛在的超級食品
跨塔斯曼食品監管局試圖允許大麻作為食品進行消費這已經不是第一次。第一次是在2002年,然而這個批準被一位衛生部部長否決,因為這會讓公眾困惑於大麻的接受度和安全性。
根據Kim Renshaw的說法,他在新西蘭出售大麻種子,這種作物做為魚油補充劑,有利於消費者健康。“這是一種最不飽和油,對人體來說含有的ω-3和ω-6比列完美。”
“它經過冷壓縮處理,這很重要,而其他精煉植物油是熱處理和化學處理,這能嚴重損壞營養成分和抗氧化劑,而這些又是我們所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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